江苏-淮安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9〕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江苏-淮安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9〕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
江苏-淮安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淮政办发〔202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表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民生实事是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
江苏-淮安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的通知 淮政办发〔202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表和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民生实事是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
江苏-淮安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2〕1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开展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字〔2012〕37号)和《省政
江苏-淮安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续推进“淮上关爱一件事”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2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持续推进“淮上关爱一件事”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九届第16次常
江苏-淮安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22〕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八届四十五次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九届第7次常务会
江苏-淮安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全市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规划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5〕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制定的《全
江苏-淮安
市政府关于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的通知 ?淮政发〔2016〕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6〕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
江苏-淮安
市政府关于公布承接省级部门委托下放及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淮政发〔2018〕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企业投资项目省级部门不再审批事项清单(第二批)的决定》(苏政发﹝2018﹞33号),市政府
江苏-淮安
市政府关于公布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淮政发〔2015〕17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承接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52项。其中市级承接28项,市县分别承接11项,市
江苏-淮安
市政府关于构建市场综合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 ?淮政发〔2015〕17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淮政发﹝2015﹞32号),着力解决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
江苏-淮安
一图读懂《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在网站对《规划》内容全文公布。《规划》明确了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空间布局、发展目标以及具体发展路
江苏-淮安
有效。 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淮政发〔2011〕1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
江苏-淮安
有效。 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淮政发〔2011〕10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
江苏-淮安
有效。 市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淮政规〔202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了贯彻国家、省关于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市政府对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且现
江苏-淮安
有效。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淮政规〔202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
江苏-淮安
有效。 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 淮政规〔202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苏政发〔2021〕87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
江苏-淮安
有效。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7月9日起施行。2013年7月17日淮安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淮安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淮政规〔2013〕2号)同时废止。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政规〔202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
江苏-淮安-洪泽区
江苏-淮安-淮安区
江苏-淮安-清江浦区
江苏-淮安-金湖县
江苏-淮安-金湖县
提交选址计划
需求分类
土地
厂房
仓库
写字楼
注册公司&税收优惠
商铺&品牌拓展
其他
意向区域
计划描述
企业名称
企业地区
注册资本
预计产值
免费获取政策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