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淮安-淮安区
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淮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 淮政规〔202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大运河淮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已经市政府九届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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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淮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 淮政规〔2022〕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大运河淮安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已经市政府九届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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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7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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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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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1〕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7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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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淮安市人民政府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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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2〕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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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2〕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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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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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九届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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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本办法自2020年5月10日起施行。《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淮政规〔2011〕5号)同时废止。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20〕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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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7〕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淮安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淮安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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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政府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1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政府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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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淮安市制定了《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意见》(淮政发〔2014〕12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1、《意见》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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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发挥农机化在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中的装备支撑作用,淮安市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淮政发[2014]6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意见》,现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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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整合物流资源,推动现代物流业快速健康发展,淮安市组织编制了《淮安市物流业及物流园区发展规划(2013-2025)》(以下简称《规划》),现已公布。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划》,现就《规划》的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编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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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淮安新起点新跨越的部署要求,加快服务业特色产业跨越发展,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4+3"服务业特色产业的实施意见》(淮发〔2015〕1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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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复〔2004〕14号 省政府关于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呈报审批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的请示》(淮政发〔2002〕18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淮安市城市
江苏-淮安-洪泽区
苏政复〔2015〕126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洪泽县及所辖高良涧街道等 9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对洪泽县及高良涧等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请示》(淮政发〔2015〕1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江苏-淮安-盱眙县
苏政复〔2015〕43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淮阴区、盱眙县及 所辖部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淮安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对淮阴区及王营镇等21个乡镇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的请示》(淮政发〔2015〕47号)、《关于请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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