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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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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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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淮政规〔2018〕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已经市政府八届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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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的通知 为了促进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保障妇女在公共场所哺育母乳的权利,淮安市出台《淮安市公共场所母乳哺育设施建设促进办法》(淮政规〔201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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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关于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制定的《淮安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工作方案》已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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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和《淮安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淮安市突发事件信息通报制度》和《淮安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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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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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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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县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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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小区综合管理,提升人居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淮安市出台了《加强市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意见》(淮政发[2013]16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广大居民进一步了解《意见》精神,现对《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意见》出台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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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区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准则(试行)的通知 ?淮政发〔2016〕14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淮安市区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淮安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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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暴雨强度公式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4〕6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雨水排水规划设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城市排涝设施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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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本级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的通知 ? 淮政办发〔2018〕7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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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首批货运车辆装载源头单位名单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2〕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交通运输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违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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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淮政办发〔202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的工作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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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淮安市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5〕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职能转移工作,根据我市实际,编制了《淮安市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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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 淮政办发〔2020〕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省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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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2016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淮政办发〔2016〕5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6〕13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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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税收协同共治工作的意见 ?淮政办发〔2019〕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税收协同共治的意见》(苏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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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淮安市税收协同共治工作的意见 ?淮政办发〔2019〕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我市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江苏省税收协同共治的意见》(苏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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